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600000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6000007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防灾减灾建设及应急基础设施提及阔能-高空无人机灭火和照明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明新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7楼1702号
被投诉人:隆昌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大东街64号
被投诉人: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万达中心2112-2115号
相关供应商:陕西安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1号楼18层1-11806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隆昌市应急管理局隆昌市防灾减灾建设及应急基础设施提及阔能-高空无人机灭火和照明系统采购项目(N511083202600000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16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隆昌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3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2f27a3e0-cb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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