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505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5000505
二、项目名称:产教融合大楼智慧教室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恒锦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康华路802号1层
被投诉人: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晓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8号楼301室
四、基本情况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产教融合大楼智慧教室设备采购(N510701202500050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07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3年1月1日(含)至递交响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自身取得的类似采购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多得 3分。”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设置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绵阳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2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dadb28d-02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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