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381202500011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3812025000113
二、项目名称:阆中市中心镇政府专职消防灭火救援及个人防护装备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远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商会大厦1号楼1单元13层1301号
被投诉人: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华胥路205号
被投诉人: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沙溪办事处双拥路96号、98号、100号、102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阆中市中心镇政府专职消防灭火救援及个人防护装备项目(二次)(N511381202500011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15 日。
投诉事项:中标结果公示的《报价表》中总价经额1638710元与按单价汇总金额2479710元不一致。依据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5.3.6.最后报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因此,公示的《报价表》中最终报价应以单价汇总金额2479710元为准;而公示的《评审情况表》中报价2,050,100.00元才是本次招标活动的最低报价。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阆中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2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a2547236-4e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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