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川县中学校浙川援建金川县中学校提质增效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26202600001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262026000016
二、项目名称:浙川援建金川县中学校提质增效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聚燊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勒乌镇龙王庙街1号金州华府1栋2层255号 | 3,630,000.00元 | 92.6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聚燊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6039900 | C06039900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浙川援建四川省金川县中学校提质增效服务 | 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学校提质增效服务等详见文件。 | 1.校史馆文化氛围提升;2.科创中心文化氛围提升;3.校园文化氛围提升。 | 1.设计阶段: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5日内交付最终设计成果(包含修改完善方案时间在内,超期交付设计成果视为逾期提供服务);2.施工阶段:设计方案确认后150日内完成,其中校史馆完成时间不超过40日、科创中心完成时间不超过90日、校园文化提升完成时间不超过20日。 |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姌姣(采购人代表)、林勤艺、杨如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6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财政局;
2、联系电话:0837-252217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金川县中学校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勒乌镇双柏树安顺村4组103号
联系方式: 0837-2523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2栋2层201号
联系方式: 028-87765239或8776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泉
电话: 028-87765239或87766602转8803
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3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2772481-d4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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