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鑫晟才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诚信路308号2栋12楼1213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成都鑫晟才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白玉县扶贫志编纂工作经费(N5133312024000108)存在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本机关决定对成都鑫晟才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96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白玉县财政局
2026 年 01 月 31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de11abd-84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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