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妇女儿童医院(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成都高新区妇女儿童医院(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SCHT-2026-476213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SCHT-2026-476213
二、合同名称:成都高新区妇女儿童医院(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3510189472257
四、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妇女儿童医院(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高新区妇女儿童医院(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区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区成都市高新区康和西三街111号
联系方式:19980664309
供应商(乙方):成都山河移进口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七里路332号
联系方式:137090198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项) | ¥70,200.00 | ¥70,200.00 | 1、人员配备:应当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5名汽车维修工、2名质量检验人员、1名业务接待人员以及4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 2、响应时间:小修不超过1天,总成大修不超过7天,全车大修不超过20天完成。送修单小修不超过1天,总成大修不超过7天,全车大修不超过20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应最大限度满足。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应最大限度满足。 3、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80个日历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60个日历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个日历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个日历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返修: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供应商在3个日历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质保期内返修响应时间:小修不超过1天,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应最大限度满足,若超过响应时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返修车同等档次的备用车辆。 (3)在服务期限内,如《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修订,供应商应按修订后的工时定额标准执行。 (4)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服务四川省省本级采购人应通过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办理党政机关车辆维修审批和结算等流程;供应商服务成都市市本级采购人应通过成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办理党政机关车辆维修审批和结算等流程 |
合同金额: 70,2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零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03日至2027年04月02日
履约地点:成都高新区妇女儿童医院(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高新区妇女儿童医院(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04月07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ceca329-3e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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