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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2299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所属地区四川省 · 成都
采购人成都市财政局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2299

二、项目名称:后勤智慧化(第一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琢佑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201号21栋附120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

被投诉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1栋4层3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后勤智慧化(第一期)建设项目(N5101012025002299),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关于实质性要求的标识方式不明确,实质性要求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2:将已经履约的案例证明作为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带“CNAS或CMA标志”的检测报告作为参数功能性指标的证明材料但未明确检测标准。

投诉事项3:“▲重要参数”与“●演示参数”存在明显内容重复,构成同一功能点重复赋分/加分/扣分。

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通过组合要求,实质为固化技术路线并偏向既有成熟平台,构成不合理条件限制有效竞争。

投诉事项5:团队人员仅认可少数高级证书/高级职称且未设置“同等能力等效认可”,固化人才评价口径,形成变相排他。

投诉事项6:采购需求具有明显性,属于定制化招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2: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2026年04月01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70ca6bb-17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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