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3032025000045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3032025000045
二、项目名称:成佳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器材购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国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天涯河西路100号金润豪庭2806房-111
被投诉人: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贡井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盐马路557号
四、基本情况
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贡井区应急管理局成佳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器材购置(二次)(N510303202500004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14 日。
投诉事项1:将实质性要求和强制性标准作为评分项。
投诉事项2:采购需求内容要求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
2026年04月0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39443d6b-31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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