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平武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SCHT-2026-477474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SCHT-2026-477474
二、合同名称:平武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3510701473167
四、项目名称:平武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武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38号
联系方式:15281636746
供应商(乙方):平武县兴顺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涪江南路中段25号
联系方式:13890181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项) | ¥47,500.00 | ¥47,500.00 | 1.根据单位要求为公务用车提供日常维修、保养和公务用车标识喷涂等服务。 2.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门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应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单位同意,可以用替代件或旧件的,定点维修供应商应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 3.定点维修供应商承诺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1-2014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
合同金额: 47,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08日至2027年04月08日
履约地点:平武县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04月09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98e726c-bc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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