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损伤性、感染性)处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6000065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6000065
二、项目名称:医疗废物(损伤性、感染性)处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价格 |
|---|---|---|---|---|
| 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 乐山市上河街33号 | 700,800.00元 | 医疗废物(损伤性、感染性废物)处理服务(单价):1.6元 | 医疗废物(损伤性、感染性废物)处理服务(单价):1.6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7020401 | C07020401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医疗废物(损伤性、感染性废物)处理服务 | 服务地点:乐山市中医医院西区(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乐山市中医医院新区(医疗中心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玉龙村14组99号) | 将采购人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损伤性医疗废物和感染性医疗废物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无害化处置;承担在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中所引发的一切环保与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按照约定的时间频次和路线安排专用车辆及人员到指定位置收运采购人已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及时完成清运等服务内容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蕾(采购人代表)、单剑、余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46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文号:51110026210200012443;
2、采购品目:C07020401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3、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乐山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33-2427703;联系地址:乐山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4、本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以结果公告“三、采购结果”中,执行标准一栏的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13540530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王宇、林波、陈俊、邓凌峰;13096330519、15680664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林波、陈俊、邓凌峰
电话: 13096330519、15680664785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4月09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15adfea-a3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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