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500021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5000218
二、项目名称:安西镇安方路社区消防站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国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天涯河西路100号金润豪庭2806房-111
被投诉人: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九康三路203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安西街120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人民政府安西镇安方路社区消防站项目(二次)(N510118202500021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13 日。
投诉事项1:将工程项目包装成货物进行采购规避集中采购。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未根据采购需求要求相关施工资质,设置特殊资格条件。
投诉事项3:未明确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投诉事项4:本项目采购需求不明确。
投诉事项5:本项目将实质性要求及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评分项。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2026年04月1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aad14e70-77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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