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屏山县机关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2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22
二、项目名称:屏山县机关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茗山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1层 | 989,000.00元 | 98.7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茗山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屏山县机关二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 严格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 | 严格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 | 试用合同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合同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间,服务商接受采购人的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与服务商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正式服务合同有效期为3年。正式服务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每年对服务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的服务合同。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 严格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杭鑫(采购人代表)、谢培刚、李泽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2.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5000元,大写金额(贰万伍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屏山县财政局;地址:宜宾市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联系电话:0831-570522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行政中心大楼A楼12楼
联系方式: 18283137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双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丁石路荣新时代广场4幢1层11号
联系方式: 18428309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18428309579
四川双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0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3564c3d-d4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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