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34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346
二、项目名称:天彭街道东湖花园一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彭州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复兴路256号(顾繁新居)6栋101-2-1、101-3
被投诉人: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洛菲斯特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青瓷路51号17栋1层11号(自编号C08)
四、基本情况
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彭州市人民政府天彭街道办事处天彭街道东湖花园一二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N5101822025000346),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05 日。
投诉事项:本轮采购结果,“四川洛菲斯特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1005816.68元(采购限价:1424500.00元)”的报价中标,经我公司反复测算认为此报价不合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彭州市财政局
2026年04月0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206d52e-ac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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