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城市绿化工程中心宜宾市翠屏区老旧城市公园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600005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6000053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老旧城市公园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化章北街1号山西数据流量生态园4号楼4层4410-30号房间 | 944,000.00元 | 宜宾市翠屏区老旧城市公园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下浮率):50% | 96.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1020000 | C11020000 工程设计服务 | 宜宾市翠屏区老旧城市公园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 | 宜宾市翠屏区老旧城市公园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1.本合同履行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归档完成、审计配合完毕之日止。 2.各阶段设计成果提交期限: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并通过评审; 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30 日历天内提交完整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易志、李远珍、杨洪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416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906110,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翠屏国资大厦2-4楼。
2、政采贷: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结算金额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资金,实行按实结算。
(2)本项目最终结算费用以财政评审报告为准,按供应商所报下浮率执行。项目预估设计费用按照项目估算总投资4022.06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照基本设计收费的10%计取后再下浮42%计取。财政评审报告出来后,以财评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同样计算方法计算最终设计费用。
结算总费用=最终设计费用×(1 −5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城市绿化工程中心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南路187号
联系方式: 15181173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寅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高庄桥231号办公楼一楼(201、202、203、204)
联系方式: 19130751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英
电话: 19130751863
四川寅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3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7346aa0-d6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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