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112202500011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122025000112
二、项目名称: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施、家具和后勤物资第一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空间优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锦绣大道5547号1栋22层2208号
被投诉人: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基本情况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施、家具和后勤物资第一包(N511112202500011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09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一:评标委员会无合法依据违规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适用法规标准错误,基础评审程序违法且后续要求均无合法支撑。投诉事项二:评标委员会50分钟时限设置严重不合理,实质剥夺我司举证应答权利,违反法定评审程序。投诉事项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超出法定范围且存在概念混淆、法规错用,被投诉人未依法履行核查职责,变相违法评审,损害我司合法权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
2026年04月0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7399fec-ee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