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蜀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瓦候乡陈家村1组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蜀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在美姑县2024年林下养蜂项目(N5134362024000053)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本机关决定对四川蜀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900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美姑县财政局
2026 年 04 月 15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34299dee-53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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