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21202500019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212025000192
二、项目名称:泸县2024年小学校、初中学校实验仪器及专用教室设备项目(五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龙马大道三段77号1栋8楼802室
被投诉人:泸县奇峰镇学校
地址:
被投诉人:泸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泸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泸县奇峰镇学校泸县2024年小学校、初中学校实验仪器及专用教室设备项目(五次)(N510521202500019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22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开展评审,将本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我公司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存在明显评审错误,其作出的评审意见依法无效,该违规行为影响中标、成交成果的公正性。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将第14项“网络教室系统集成”和第36项“录播系统集成”两项应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标的,错误划分为“工业”,未依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的范围,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依法停止评审,评审意见无效,已影响中标、成交成果的公正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泸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1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f0fd2f6-8a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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