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02202600000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022026000006
二、项目名称:后勤管理综合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富顺县晟利劳务服务部
地址:富顺县富世街道祥云巷54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四、基本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泸州市江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后勤管理综合服务(N5105022026000006),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2 月 25 日。
投诉事项1: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2: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2026年04月1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3911adb-fe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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