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7022026000004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7022026000004
二、项目名称:通川区2026年新春城市亮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富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陂东路20号2栋101-32室
被投诉人:达州市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珠市街阳光南岸153号
被投诉人:四川南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中迪红星美凯龙1-1栋8006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南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达州市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川区2026年新春城市亮化项目(N5117022026000004),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18 日。
投诉事项:1.服务期限设置严重不合理,构成对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2.采购活动存在“明招暗定”的重大嫌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
2026年04月09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d4e8fcd9-53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