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乐至县财政局就乐至县城西小学校“网链共享计划”直录播班级建设及智慧黑板更新项目(N5120222025000138)投诉作出处理,投诉人四川数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两项投诉均被驳回,采购活动继续开展。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20222025000138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城西小学校等学校“网链共享计划”引领学校直录播班级建设及智慧黑板更新等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数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剑南路西段323号华地恒通-乐荟城1栋-1层附147号
被投诉人: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附1号
四、基本情况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至县城西小学校乐至县城西小学校等学校“网链共享计划”引领学校直录播班级建设及智慧黑板更新等项目(N5120222025000138),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28 日。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四川源盛精达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2:四川源盛精达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至县财政局
2026年04月20日
内容提要
乐至县财政局就乐至县城西小学校“网链共享计划”直录播班级建设及智慧黑板更新项目(N5120222025000138)投诉作出处理,投诉人四川数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两项投诉均被驳回,采购活动继续开展。
关键信息
- 投诉称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
- 两项投诉均驳回,采购活动继续进行
- 依据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 代理机构为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日期为2025-11-28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a6e20906-fa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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