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52026000061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7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3日至 2026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 157.5 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 149.625 万元
三、采购品目: C0702010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五、付款方式和条件: 1、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2、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3、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4、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5、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6、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7、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8、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9、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10、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3%-考核扣款金额。
11、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5%-考核扣款金额。
12、每季度服务达到要求且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污染物监测报告等资料,办理结算手续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8.35%-考核扣款金额。
六、资格条件: 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 、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七、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电话: 028-2722433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421号
联系方式: 028-27321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中段1118号中物国际3号楼701号
联系方式: 028-84684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028-84684616
四川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2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954520d-2d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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