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252026000034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252026000034
二、项目名称:教学实验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广路汇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100号成发商厦6楼610号
被投诉人:古蔺县石屏镇初级中学校
地址:
被投诉人: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基本情况
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古蔺县石屏镇初级中学校教学实验设备采购(N5105252026000034),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2 月 13 日。
投诉事项1: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2: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古蔺县财政局
2026年04月15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583709b-e0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