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计量测试所计量检测专用设备购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60000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计量检测专用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质保期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06 09:30:00,更正为:2026-05-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06 09:30:00,更正为:2026-05-11 09:30:00。
1、原文件:3.3.2.商务要求,采购包3,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量要求:质保期内按质保要求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2、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验、仓储租赁及保管费、运输费(含相关杂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更正为:3.3.2.商务要求,采购包3,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若产品制造商明确出厂质保期大于1年的,以出厂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原文件:3.3.2.商务要求,采购包4,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若产品制造商明确出厂质保期大于1年的,以出厂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更正为:3.3.2.商务要求,采购包4,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若产品制造商明确出厂质保期大于3年的,以出厂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计量测试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北段269号
联系方式: 0833-211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圆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平江东街17号1幢1单元2-6楼
联系方式: 0833-2499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0833-2499922
四川圆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cc1b1d9-6f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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