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23202600000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232026000008
二、项目名称:茂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新城大道东1083号
被投诉人:茂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茂县凤仪镇东大街
被投诉人:四川中基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1栋2单元9楼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基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茂县林业和草原局茂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N513223202600000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04 日。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中“项目人员配置”评分条款设置违法,质疑答复认定该事项不成立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具体如下: 1、评分项仅以农业/林草类职称计分,与草原修复草种质量、肥料检测、施工管控、后期管护等核心履约需求无关,与项目特点不相适应。 2、该条款无采购需求依据,构成对无职称但有实操能力供应商的不合理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排斥潜在合格供应商。 3、要求配备农业/林草类职称相关证书,增加非必要投标成本,违背政府采购资金效益原则。 4、被投诉人质疑答复未正面回应上述问题,仅笼统以“需要专业能力”敷衍,事实与法律依据均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茂县财政局
2026年04月2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dd73a21-89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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