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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村东100亩集体土地出租项目(二次)挂牌公告

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村东100亩集体土地出租项目(二次),挂牌总价120000元,流转期限4年。

招标公告河北省交通运输截止 2026-11-10 23:59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7
投标截止2026-11-10 23:59
所属地区河北省
采购人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预算12万元
采购方式网络竞价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4年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委会
项目联系人王长征
联系电话13292161888

公告正文

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村东100亩集体土地出租项目(二次)交易机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坐落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
标的物四至情况说明东至西沙河;西至王建章地;南至公路;北至公路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2026-10-27--2026-11-10
挂牌方式单价挂牌标的物数量100 亩
挂牌单价300 元/年/亩流转期限4 年
挂牌总价120000 元
土地流转用途农业土地性质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草原,养殖水面)
权属证明到期日长期权属证明农村土地所有权证
权属证明编号无资产和资源性质集体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项目概况:1、项目单位: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联系人及电话:王长征13292161888;3、项目内容:该项目为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村东100亩集体土地出租项目,位于王葫寨村村东,所属权归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产权无任何争议;其他详情竞价人需自行现场勘察。4、租赁期限:4年;5、租金支付方式: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第一个年度费用,剩余每年11月1日支付;6、挂牌价格:120000元(300元/亩/年)。 其他条件:竞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农户、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租赁方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所在地行政管理,使用中不能有环境污染及扰民行为。其他特定资格:无。其他要求: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私自转包。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出让方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已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同意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已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出让方信息

出让方名称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股份经济合作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130531MF1476611J所在地区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
注册地(地址)河北省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委会法定代表人王长征
是否联合转让否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否(不放弃)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6000 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威县支行 银行账户名称:广宗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868910388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项目概况:1、项目单位: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联系人及电话:王长征13292161888;3、项目内容:该项目为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村东100亩集体土地出租项目,位于王葫寨村村东,所属权归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产权无任何争议;其他详情竞价人需自行现场勘察。4、租赁期限:4年;5、租金支付方式: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第一个年度费用,剩余每年11月1日支付;6、挂牌价格:120000元(300元/亩/年)。 其他条件:竞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农户、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租赁方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所在地行政管理,使用中不能有环境污染及扰民行为。其他特定资格:无。其他要求: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私自转包。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 11 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次 , 延牌周期:10 个工作日。
交易机构联系人综合部3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18032039675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内容提要

广宗县葫芦乡王葫寨村村东100亩集体土地出租项目(二次),挂牌总价120000元,流转期限4年。

关键信息

  • 挂牌总价120000元
  • 流转期限4年
  • 保证金6000元
  • 网络竞价方式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农户、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租赁方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所在地行政管理,使用中不能有环境污染及扰民行为

原始公告: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jydt/003001/003001006/003001006001/20261027/05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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