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600004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6000047
二、项目名称:社区矫正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市木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新新津区迎宾大道43号 | 357,480.00元 | 97.9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木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5020300 | C05020300 社会工作服务 | 社区矫正服务 | 1、社区矫正工作; 2、安置帮教辅助工作; 3、区司法局交办的相关工作 | 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服务人员选拔、健康体检、基础业务培训等工作,提前按要求派送到位,协助采购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犯罪记录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继蓉、叶梅、王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之相关规定,按照预算金额为基准价,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进行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500-1000万元费率:0.45%;1000-5000万元费率:0.2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51011826210200005371。
2.预算金额:360000.00元/年;最高限价:360000.00元/年。
3.采购品目:C05020300社会工作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司法局
地址:新津区瑞通路81号
联系方式: 028-82515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 028-8525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长薇、姚玲、胡皓、蒋德林、刘燕
电话: 028-85259928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8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1b2a0f32-c8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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