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01202500014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3012025000141
二、项目名称:康定市环卫车辆及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被投诉人:康定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榆林新区茶马路5号
被投诉人: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2栋B座18楼1804-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康定市市政管理局康定市环卫车辆及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N5133012025000141),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23 日。
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要求人员的机械/液压/电气等高级工程师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车辆维修技师证、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作为评分标准及采购需求的内容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康定市财政局
2026年04月28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d3f2d49a-a6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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