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6000095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6000095
二、项目名称:叙永县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明新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德街9号鸿生花园
被投诉人: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叙永县便民街10号
被投诉人: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云峰路二段峰泽 · 天际大厦 B 座1503室
相关供应商:四川海豚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33号6号奥体中心1层B-6
四、基本情况
四川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叙永县卫生健康局叙永县心理健康服务项目(N510524202600009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2 月 13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叙永县财政局
2026年04月2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d4073317-d5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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