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623202600003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232026000031
二、项目名称:2024年人工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邻水县汤明辉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地址:邻水县椿木乡椿木坪村4组62号
被投诉人:邻水县林业局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北段408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芯动双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93号7栋12层9号
相关供应商:广安卉林源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武东路108号
相关供应商:芜湖极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融创玉兰公馆23栋3004室
相关供应商:成都聚隆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顺和街10号附49号1层
相关供应商:广安市森博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内塔路176号
四、基本情况
中成同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邻水县林业局2024年人工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N5116232026000031),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2 月 10 日。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广安卉林源园林有限公司不具备有效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条件,提供虚假承诺,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广安卉林源园林有限公司类似项目业绩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业绩材料涉嫌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3:多家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应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次评审程序违反法定要求;多家参与投标单位不具备项目所需的相关行业资质及履约能力,其参与投标仅为配合特定投标人进行“陪标”,明显构成围标、串标、陪标违法行为,相关事实清楚、特征明显,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在评审环节未严格履行法定审查义务,存在明显失职行为,且存在故意包庇、纵容围标串标违法活动的重大嫌疑,严重损害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邻水县财政局
2026年04月2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350277e-ca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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