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382026000009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3382026000009
二、项目名称:得荣县瓦卡景区扎叶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葡萄酒加工能力货物采购(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英侨驰(绵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太平镇会昌8组90号
被投诉人: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地址:甘孜州得荣县太阳谷镇河西上街15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治匠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凤街咏乐汇247号海德空间31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治匠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得荣县瓦卡景区扎叶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葡萄酒加工能力货物采购(安装)项目(N5133382026000009),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05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设定的评审因素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及采购需求相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均未要求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这三项方案,但却将上述内容纳入评审因素,明显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的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得荣县财政局
2026年04月3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a7743040-97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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