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寄宿制学校超市经营权出让
贞丰县寄宿制学校超市经营权出让,规模为33所学校,20年经营权,预算7602.52万元,截止2026-11-25 10:00
公告正文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经 贞丰县人民政府 批准, 贞丰县教育局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权人(产权委托方)
名称: 贞丰县教育局
联系人: 张超
联系电话: 17608592699
标的名称及简介
建设规模 : 项目范围为贞丰县辖区内 33 所寄宿制学校。
合作范围 : 本项目合作内容为贞丰县涉及的 33 所寄宿制学校超市 20 年经营权通过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有偿出让,成交后由受让方与实施机构签订《经营权出让协议》,向实施机构支付经营权有偿出让价款,由受让方依法依规开展对应学校超市的经营,并通过收取超市经营收入,收回前期投资及合理利润 。
经营权转让年限 : 20 年
| 标的名称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备注 |
|---|---|---|---|---|
| 贞丰县寄宿制学校超市经营权出让 | 2 | 7602.52 | 5 | / |
三、交易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资格要求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或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单位(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与竞价。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竞买方竞价前,自行判断是否具有本标的的竞买资格,不接受联合申请。
五 、交易相关时间
1. 申请时间: 2026 年 10 月 28 日 09:00 时至 2026 年 11 月 25 日 10:00 时
2.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25 日 10:00 时
3. 竞价时间: 2026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至 11 时( 60分钟)
4. 延时竞价周期:自由竞价截止后 5 分钟内 : 如有报价,系统自动延长 5 分钟; 5 分钟内无 新报价则竞价结束,有新的报价则重新 5分钟倒计时,直至无新 报价。
六 、申请及竞价方式
1. 申请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 。
2. 本项目不接受线下申请及资料获取。
3. 申请人成功申请并足额递交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网上报价。
4. 报价按起始价加增价幅度正整数递增,后一报价应高于前一报价。竞价截止后无申请人报价的,作流标处理。
七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以公告为准,采用随机码方式。申请人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使用 “ 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 ” 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不接受现金。
收款账户:
开户户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银行账号: 38110121050000091
汇入行行号: 313707038115
汇款注意事项: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必须填写对应随机码,随机码有且仅有数字,需连续、完整、清晰可见,不得填写其他信息及空格。
九、咨询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交易公告有疑问的,可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向产权人(产权委托方)咨询。产权人(产权委托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八 、成交确认、合同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1. 竞价结束后,由产权人(产权委托方)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产权交易成交结果公告》,确定竞得人。
2. 竞得人以自然人身份申请的,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企业身份申请的,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未竞得人保证金:交易结束后由产权人(产权委托方)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退还指令,中心收到指令后 2 个工作日内由系统原路退还。
4. 竞得人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按上述程序原路退还。
九 、特别约定
无。
十、注意事项与免责
1. 申请人应自行防范网络风险,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因计算机系统、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或报价的,后果自行承担。
2. 申请人在交易系统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达;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3. 网上竞价时间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交易币种均为人民币。
4. 因交易系统服务器故障、软件或数据库错误、安全漏洞、病毒、电力故障或其他非申请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免责。故障能及时解决的,恢复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的,恢复并重新启动暂停项目;三个小时内未排除的,网上竞价可转为现场竞价,产权人(产权委托方)可发布补充公告。
十 一 、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产权人(产权委托方)。公告、补充公告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产权人(产权委托方): 贞丰县教育局
2026年10月 26 日
文件预览:
内容提要
贞丰县寄宿制学校超市经营权出让,规模为33所学校,20年经营权,预算7602.52万元,截止2026-11-25 10:00
关键信息
- 20年经营权出让,预算7602.52万元
- 网上竞价,资格要求严格
- 截止时间2026-11-25 10:00
- 保证金2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
- 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不得有被停止市场行为的记录
- 自行判断资格,不接受联合申请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gzy.guizhou.gov.cn/tradeInfo/detailHtml?metaId=127487945952631603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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