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7202600000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72026000007
二、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新民家园一期征地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清德禄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新民乡古屋街59号
被投诉人: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天府路80号
被投诉人: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道2055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办事处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新民家园一期征地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N510187202600000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16 日。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以“报价明细表其他费用中‘奖励金’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为由,否决投诉人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东部新区财政国资局
2026年04月2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38ca9df-17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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