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金口河区高空智能降尘降霾及灯杆喷雾系统运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113202600002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132026000020
二、项目名称:金口河区高空智能降尘降霾及灯杆喷雾系统运维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中衡华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上沙河铺街 66 号 1 幢 1 单 元 5 层 504 号 | 547,381.00元 | 90.4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中衡华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7019900 | C07019900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金口河区高空智能降尘降霾及灯杆喷雾系统运维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服务范围的全部内容。 | 详见采购文件 | 两年,合同⼀年⼀签。在服务合同期内,每⼀年期满后通过考核后,在采购预算保证的情况下,续签下⼀年度运维协议。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勇洋(采购人代表)、马琼芳、李志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为预算价的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1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地址:金口河区滨河路3段133号
联系方式: 08332551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高东路86号7幢1号、2号
联系方式: 18086878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8086878436
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2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d593160-8b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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