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600000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6000008
二、项目名称:上翔街法治文化街区氛围营造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勇争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学海路399号9栋1单元1012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被投诉人:四川豪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驿都中路898号1栋附2022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豪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上翔街法治文化街区氛围营造服务项目(N510105202600000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21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未让我公司通过符合性审查是明显错误的,属于评标委员会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未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投诉事项2:根据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细化或评审标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
2026年05月1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3f0d707f-32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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