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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城北院区病房医用轨道、隔帘及实验室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城北院区采购病房医用轨道、隔帘及实验室配套设施,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康锦诚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41,769.50元,最高限价988,699.02元,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2
所属地区四川省 · 泸州市
采购人泸州市精神病医院
代理机构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98.87万元
项目编号N5105012026000409
采购方式其他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地址万顺路10号

公告正文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城北院区病房医用轨道、隔帘及实验室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2 17:51:42 来源: 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6000409

二、项目名称:城北院区病房医用轨道、隔帘及实验室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四川康锦诚商贸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合作路89号4栋30楼3005号641,769.50元合计(总价):641769.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康锦诚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
A02322700A02322700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城北院区病房医用轨道、隔帘及实验室配套设施伟誉、科林、润旺达U型1.8*0.8*1.8米、L型2.3*1.5米等,详见公告附件1(批)641,769.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荣梅 、 曹开群 、 王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代理费用由各包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83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最高限价: 988,699.02 元。

2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 〕 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 、依据泸市财采〔 2022 〕 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四川康锦诚商贸有限公司 ,田畅 (19980860775)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 万顺路10号

联系方式: 0830-3196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春雨路二段35号玉带龙庭134号

联系方式: 0830-6663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先生

电话: 0830-6663160

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内容提要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城北院区采购病房医用轨道、隔帘及实验室配套设施,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康锦诚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41,769.50元,最高限价988,699.02元,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关键信息

  • 中标金额641,769.50元,低于最高限价988,699.02元
  • 中标供应商:四川康锦诚商贸有限公司
  • 代理服务费1.483万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项目编号:N5105012026000409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gzyjy.sc.gov.cn/jyxx/002002/002002003/20261022/8a69d34ea15f13d301a1627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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