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6000124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6000124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低空运行管理服务项目(系统集成)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胜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至县天池镇丛林春天四幢8-9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低空空域运行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269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B区2-6号楼
被投诉人: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777号21、22、23楼
相关供应商:民航第二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17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绵阳科创园区九洲大道255号
四、基本情况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低空空域运行服务中心四川省低空运行管理服务项目(系统集成)(N5100012026000124),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2 月 24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文件未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预留采购份额的规定,违反强制规定。
投诉事项2:采购品目属性认定错误,价格分设置畸低,违反合理性原则。
投诉事项3: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大量货物,未设置分项最高限价,也未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明细,此做法易引发履约纠纷,并可能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投诉事项4:评审因素要求特定金额合同业绩,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5:技术标准中多处▲条款要求不合理,涉嫌构成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排他性条款,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05月1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bc6175b-c7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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