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文化路77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龙马潭区金龙镇官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N5105042026000022)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第四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9000.00元。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
2026 年 05 月 13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d89d32a-40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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