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6202600000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262026000006
二、项目名称:2026年珙县春节亮化氛围营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富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陂东路20号2栋101-32室
被投诉人: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一段21号
被投诉人:四川创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岷江北路68号正和花园A幢2层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创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珙县春节亮化氛围营造项目(N5115262026000006),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22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设置的工期严重不合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项目涉嫌“先干后招”或“内定施工方后补程序”,严重违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珙县财政局
2026年04月01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cf2ec088-92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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