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交通运输局宝兴县灵关客运中心暨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827202600002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8272026000021
二、项目名称:宝兴县灵关客运中心暨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资阳市三禾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 资阳市 雁江区 莲花街道 希望城 财富中心20楼10号 | 749,600.00元 | 94.6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资阳市三禾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6020200 | C16020200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宝兴县灵关客运中心暨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新宇(采购人代表)、陈霖、陈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定额计取:
①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元。
②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督部门:宝兴县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6821583;地址:宝兴县灵关镇灵关南路93号(汉白玉博物馆B座3楼)。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兴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宝兴县灵关镇恩灵街2号
联系方式: 0835-6822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爱国路国际商贸城16栋3楼1号
联系方式: 0835-2888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0835-2888238
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1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4151b21-06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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