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1322026000005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322026000005
二、项目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2026年“四季文旅”促销费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孜县海凌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竹溪村龙甘产业园区综合楼206幢289室
被投诉人:峨边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峨边县沙坪镇县街3号
被投诉人:乐山静桠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789号5幢(乐山数字经济示范园)2楼1-3室
四、基本情况
乐山静桠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峨边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峨边彝族自治县2026年“四季文旅”促销费项目(二次)(N511132202600000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01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严重遗漏法定强制性资质要求,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2:评审标准中“缺陷”定义主观模糊,破坏了评审的客观公正性。
投诉事项3:知识产权条款权责严重不对等,权利归属约定过于绝对,涉嫌排除供应商主要权利。
投诉事项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引用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收费依据不合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峨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05月2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384bc68-a9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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