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600002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6000022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儿童医院设施设备采购-窗帘等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纤亿锦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1栋3层2号
被投诉人: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一环南路 278 号(实际经营地址:东坡区科工园三路 333 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杏子布艺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 118 号 4 栋 2 层 8 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儿童医院设施设备采购-窗帘等购置(N511401202600002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2 月 13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方式错误。
投诉事项2: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未列全。
投诉事项3:我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实物样品要求、评审标准提交的投标样品,根据评审细则,我公司样品应该得满分21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眉山市财政局
2026年05月21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320b4813-b5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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