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04202600001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042026000013
二、项目名称:高铁新城学校信息化设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南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长顺下街西大街84号金色夏威夷小区一楼S138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二栋四楼
四、基本情况
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高铁新城学校信息化设备(二次)(N510504202600001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05 日。
投诉事项1:询价通知书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投诉事项2:询价通知书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3:视频编辑电脑要求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4:LED控制电脑要求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5:安全锁标准限定问题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
2026年04月2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e3bc0a4-99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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