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825202600001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8252026000011
二、项目名称:天全县2025年野生动物致害防控与补偿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宜宾芳坤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龙头山路199号临港新天地3幢10层19号
被投诉人:天全县林业局
地址:天全县城厢镇青江路30号
被投诉人: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23楼2308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天全县林业局天全县2025年野生动物致害防控与补偿项目(N5118252026000011),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16 日。
投诉事项1:特定资格要求存在不合理限制,可能排斥合法供应商。
投诉事项2:评审因素设置主观性过强,分值权重畸高,缺乏客观量化标准。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存在关键信息错误,影响严肃性和准确性。
投诉事项4: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天全县财政局
2026年05月2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3f46d5b-3c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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