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312026000015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312026000015
二、项目名称:2026年蒲江县职业中学学生公寓棕垫、教室储物柜和窗帘等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广路汇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100号成发商厦6楼610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蒲江县职业中学(四川省蒲江县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街道博世路518号
被投诉人: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2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蒲江县职业中学(四川省蒲江县职业中专学校)2026年蒲江县职业中学学生公寓棕垫、教室储物柜和窗帘等项目(N510131202600001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16 日。
投诉事项1: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2: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蒲江县财政局
2026年05月25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a648218b-94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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