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公安局仪陇县2026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242026000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2026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系统原因,关于“实施本国产品标准”的政策未在采购文件中体现,接采购人通知,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更正
更正内容:
(一)将采购文件中 5.4.评审⽅法、细则及标准:“ 价格扣除
采购包 1:
| 序号 | 评审内容 | 适用情形 | 扣除比例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无 |
” 更正为: “
价格扣除
采购包 1:
| 序号 | 评审内容 | 适用情形 | 扣除比例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1 | 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 20.00% |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 |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
注:根据相关规定,对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包,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供应商可同时享受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实施本国产品标准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均应在供应商原始报价基础上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二)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 0817-7221936 ,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仪陇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金鱼街2号
联系方式: 15892779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三段
联系方式: 0817-6989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15892779378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5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1ca0559-1e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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