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本级)成都市龙泉驿市民服务中心及中法生态园政务中心设备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N5101122026000054-1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N5101122026000054-1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市民服务中心及中法生态园政务中心设备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122026000054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市民服务中心及中法生态园政务中心设备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本级)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联系方式:028-88450973
供应商(乙方):成都骏兴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爱琴路96号
联系方式:1838520596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成都市龙泉驿市民服务中心及中法生态园政务中心设备耗材配送服务 | 1(项) | ¥300,000.00 | ¥300,000.00 | (1)供应商所提供的配送产品不能低于采购清单的配置(至少包含零部件和配件和使用说明书),表面无划伤和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 (2)采购人每季度开展一次耗材质量和服务情况抽检,发现问题按照考核办法和违约条款处理。 (3)供应商提供的配送产品必须满足适配机型的技术要求。如供应商提供的打印耗材或其他零配件不能满足适用机型的使用,供应商须承担相应责任,且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以其他产品代替。 (4)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耗材是全新、未使用过且在保质期内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和规格和性能要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5)要求硒鼓和墨盒序列号与外包装序列号一致,并可通过官方途径查询真伪。 (6)打印/复印质量:黑白打印/复印输出结果为实心黑线,清晰,并且达到无背景。打印整齐并校对正确,单张品质一致,耗材打印效果的分辨率和颜色要求达到打印机原厂效果,校色正确,能正常分辨,且满足各使用部门的打印需求。 (7)供应商提供的办公耗材,经查证或鉴定造成采购人办公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的,或者打印设备使用寿命严重缩短的,或者造成采购人同一设备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次以上设备故障的,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设备和维修费用予以赔偿。同时,供应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机设备,以保障采购人工作正常运转。 (8)不得因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办公耗材造成采购人质保期内的设备失去原厂质保,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付费质保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合同金额: 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29日至2027年05月28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本级)
2026年05月28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5d06ada-95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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