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401202600006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4012026000062
二、项目名称:激光眼科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视安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1栋3单元18层1号
被投诉人: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桃源街27号
被投诉人: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 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激光眼科诊断仪采购项目(N510401202600006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18 日。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成都芙瑞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微清牌CRO型激光眼科诊断仪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2技术要求第1.1条“成像原理:半导体共焦激光红外成像。”的要求,存在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成都芙瑞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微清牌CRO型激光眼科诊断仪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2技术要求第1.10“成像范围:最大≥102°X102°;最小≤15°X15°”的要求,存在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成都芙瑞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微清牌CRO型激光眼科诊断仪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2技术要求第2.4条“具有三维造影模式:可自动进行多层冠状面图像获取,扫描深度≥8mm,用于观察视神经或视网膜肿瘤。”的要求,存在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投诉事项4:中标供应商成都芙瑞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微清牌CRO型激光眼科诊断仪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2技术要求第2.7条“可升级与同品牌0CT联机实现0CT/0CTA与.造影图像的点对点实时对位联合组成多模影像平台”的要求,存在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3: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4: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26年05月28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a84985c5-27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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