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青川县教育局
住所地(地址):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滨河路4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青川县教育局在2025-2026学年度学校大宗食品采购(三次)(N5108222025000060)存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青川县教育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青川县财政局
2026 年 05 月 28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9c51c10-84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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