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2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22
二、项目名称:屏山县机关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微微怡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清中路98号青羊教师公寓2幢
被投诉人: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行政中心大楼A楼12楼
被投诉人:四川双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丁石路荣新时代广场4幢1层1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双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理的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屏山县机关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N511529202600002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30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屏山县财政局
2026年05月2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889e4d3-3a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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