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30202600001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302026000018
二、项目名称:金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新城大道东1081号
被投诉人:金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新街
被投诉人: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7楼出电梯右转
四、基本情况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金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金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N513430202600001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16 日。
投诉事项1:磋商文件将林业类职称作为人员配备核心评分项,与本项目草原修复实操需求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磋商文件已设置企业资质、产品质量等资格条件,人员职称评分属于重复设置履约要求,违反政府采购评审因素设置规则。而且,人员配备评分强制要求高配职称,明显加重中小企业负担,违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
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理由不成立、未正面回应质疑,属于违法无效答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金阳县财政局
2026年06月0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ecf1d0d-0b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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